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作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15-10-29
缩小
放大
分享到: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通知公告
更多
- 【上海】2024年上海市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提名工作正式启动
- 【上海】关于举办2024年上海市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工作推进交流会通知
- 【上海】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现场管理创新活动的通知
- 【上海】关于发布《上海市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上海】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用户满意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
- 【上海】关于征集《企业品牌培育实施指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 【上海】2023年上海市用户满意实践活动成果发布交流会暨2024年活动推进会通知
- 【上海】关于发布《“上海质量工匠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稿)》的通知
- 【上海】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的通知
- 【上海】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通知
会员活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