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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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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法治的力量

质检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 本报记者 段曙东

    党的十八大以来,质检总局法规司在总局党组领导下,以构建完备的质检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质检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质检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质检法治保障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法治对质检工作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更加凸显。

    加强科学立法

    构建完备的质检法律规范体系

    十八大以来,法规司科学规划立法项目,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以质检法律法规互融互通为重点,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构建完备的质检法律规范体系。

    5年来,他们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质量促进立法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成为质检总局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部以质检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法律;致力于质检法律体系的完善,积极推动开展《食品安全法》《计量法》《国境卫检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立法工作。截至2017年4月,质检系统的主要执法依据包括9部法律、13部行政法规、197项部门规章,质检法律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5年来,他们着力完善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了6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5年来,他们加强审核把关,认真做好法规协调、文件审核工作。共办理包括能源法、无线电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协调件300余件次。主办、协办人大议案、建议以及政协提案120余件。

    5年来,他们加强指导,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强对地方质监部门立法的指导,积极配合地方人大和政府,努力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

    严格规范行政

    构建高效的质检法治实施体系

    十八大以来,法规司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化质检“放管服”改革,推进“两个清单”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纲要》。针对地方两局制定了《法治质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年度法治质检建设评价考核标准,明确地方两局法治质检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完成时限;研究制定《质检总局贯彻实施〈纲要〉任务措施分工方案》,将《纲要》部署的44项主要任务分解为75项具体措施;组织开展贯彻《纲要》考核评价,检查、督促法治质检建设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做好改革配套,及时开展配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等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统一的随机抽查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两库”建设,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在质检总局官网开设“双随机、一公开”网站专栏,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

    四是深化质监管理体制改革。联合中央编办等4部委印发《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加强调研工作,持续跟踪了解全国各地质监体制改革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多次召开相关改革工作座谈会,凝聚共识,探索质监工作新机制和职能新定位;主动调整行政执法证件发证模式,为地方改革和行政执法提供便利。

    五是大力推进“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正式启动了权责清单编制及公开工作;推动地方两局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进总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六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颁布实施相关规定,有效规范和指导行政处罚工作程序;研究起草《质检总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草案)》,指导和督促地方两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强化监督检查

    构建严密的质检法治监督体系

    十八大以来,质检总局法规司积极开展法制监督检查,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矛盾争议。

    一是全力配合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分组检查、执法总结等相关工作,努力推动产品质量法修法进程。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2年至2016年,质检总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222件,行政复议纠错、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是积极应对行政应诉案件。十八大以来,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行,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呈明显增长趋势,案件主要涉及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管、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等领域。均及时予以了积极应对。

    营造法治氛围

    构建有力的质检法治保障体系

    十八大以来,法规司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质检建设领导机构。注重队伍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质检系统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组织起草《质检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经总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进一步明确质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

    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工作。总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把法治教育引入质检大讲堂。检验检疫系统普遍建立并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部分质监局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办法。

    三是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2012年,总局部署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地方两局真抓实干,涌现出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经过两年创建,总局确定112个单位作为质检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是质检法治文化建设形式多样。组织完成了中国特色质检制度体系研究、法治质检建设研究等课题,修订出版质检普法系列丛书,编写典型执法案例集,编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律全书、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规章汇编。深入宣贯新颁布的法规规章,扩大法规规章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法规规章的执行力度。2012年启动了“质检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成功举办首届法治文化演讲比赛。部署开展“十大法治创新奖”活动。研发“质检法治云平台”,运用大数据实现“互联网+质检普法”。开展质检系统“十大法治案例”征集活动,促进全系统法治意识和能力的提升。

    五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指导推动直属局普遍建立了独立的法制工作机构。成立质检总局法律顾问委员会,为总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智力支持。并组建了质检系统法律专家以及公职律师两支队伍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