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系统质量提升3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提出,强化标准供给。发挥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作用,形成协作互通、多措并举、共同推进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标准化工作战略实施。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优化天津市地方标准公开平台系统,实现地方标准题录信息网上查询和标准文本全部公开。
《计划》明确,开展质量提升示范活动。聚焦产业集聚区,积极培育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组织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区申报工作,形成一批质量高地。实施质量管理升级计划,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评价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控制(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计划》提出,夯实质量技术支撑能力。统筹合理布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提高量传溯源有效性,新建和升级换代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积极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
《计划》明确,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加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抓好重点产品质量监督。围绕食品药品违法、商标侵权等领域重点热点问题,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计划》提出,建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引导机制。建成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信息化管理系统,鼓励企业自主公示履行主体责任信息。探索将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并贯穿于商事登记、审评审批、监督核查、执法办案全过程,筑牢市场秩序第一道屏障。
《计划》明确,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突出“严”字当头,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组建电梯应急救援队,确定试点区域并试点运行。推进国家特种设备焊接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的筹建。
《计划》提出,强化推进质量共治。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大质量执法和监督抽查力度。促进社会公众对执法检查行为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双向监督,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深入开展“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计划》明确,天津将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培育国内、国际竞争新优势,使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成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质量基础。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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