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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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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首次提出定期发布江苏质量指数

本报讯 (记者蔡美萍)近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委省政府此前印发的《江苏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在发布会上表示,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今年以来,江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了质量工作,省委省政府专门印发《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是江苏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增强江苏省经济质量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王志忠详解了《江苏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一是目标定位“高”。按照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要求,《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江苏省综合质量竞争力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其中,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8,高于全国总体水平3.5;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数和国家质检中心数等重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水平进入国际国内先进行列;形成一批世界级、国家级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江苏制造”“江苏建造”“江苏服务”品牌。二是提升举措“实”。聚焦质量提升重点领域,以增加高品质供给为关键,以实施十大工程为着力点,将目标任务项目化、具体化,明确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保障机制“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在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省质量发展委员会,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省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在完善现有制度基础上,研究制定省级质量促进法规,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首次提出定期发布江苏质量指数、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建立党委质量工作督察机制等保障措施。

据了解,《实施方案》共分五大部分26条,主要内容是“4个目标”“10大工程”“6项举措”“3个保障”。

“4个目标”即围绕综合质量竞争力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的总体目标,明确在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目标上,中高端产品供给效率得到提高,“江苏制造”“江苏建造”和“江苏服务”的国际国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在产业发展质量目标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效益特征明显,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创新驱动力明显增强,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在区域发展质量目标上,区域经济呈现功能互补、协调联动和创新发展格局,区域发展质量动能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区域质量品牌;在质量基础设施目标上,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运行高效,新增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0项、国家标准600项,新建国家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15个以上。《实施方案》还明确实施农产品优质供给工程、食品药品优质供给工程、消费品提质升级工程、装备制造竞争力提升工程等“10大工程”。同时,还提出围绕破除质量提升瓶颈,采取加强质量管理、打造质量品牌、推进质量共治等“6大举措”和健全质量法规制度体系、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培育质量技术人才“3个保障”,切实将江苏质量提升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据悉,江苏推动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有5个设区市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2个产业集群荣获“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阳光集团获得第3届中国质量奖,江苏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52项、国家标准3800项,实施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60个,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