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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协会2项团体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发布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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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日,上海市质量协会组织召开《质量管理体系 响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施指南 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和《质量管理体系 响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施指南 第2部分:社区服务》2项团体标准专家审查会。专家组由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孟祥生担任组长,以及来自市交通委、市民政局、华东理工大学、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和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创新处孟凯副处长、质量发展处吴征宇主任科员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上海市质量协会胡章喜秘书长、市质协秘书处及下属部门的团体标准起草组成员以及来自公共交通领域的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来自社区管理和服务领域的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阳路街道办事处等部分起草组成员。考虑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此次会议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

       标准起草组介绍了2项团体标准的编制背景、制定原则、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情况,专家组听取了编制说明,并逐条审阅了标准文本,认为2项团体标准内容合理、框架清晰、表述规范,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可评估性和可操作性。其中,《质量管理体系 响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施指南 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结合了当前上海特大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和精细化管理的实践,对于提升公共交通组织响应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规范保障能力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并建议标准名称调整为《质量管理体系 响应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南 第1部分: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响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施指南 第2部分:社区服务》标准结合了当前社区组织疫情防控期间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属地化管理工作实际和成功经验,对于提升社区管理组织和服务组织响应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规范保障能力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并建议标准名称调整为《质量管理体系 响应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南 第2部分:社区管理与服务》。

       专家组一致同意2项团体标准通过审查,希望标准起草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送审稿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尽快形成报批稿,按《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批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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