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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的通知

沪质协[2015]9号
发布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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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质协、市质协各工作委员会、
各区县质协/工作站、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引导和激励企业积极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国质协字【201519号《关于推荐2015年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通知》要求,上海市质量协会决定2015年继续组织开展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推荐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推荐单位根据《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推荐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2)的规定和工作程序,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名额(附件1)推荐本行业/区县积极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管理,并在质量、经济、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绩效的企业。

    二、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由企业自愿申报,在企业自我评价、各行业/区县推荐的基础上,经上海市质协审核产生,不作现场评审。请各行业/区县质协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服务和组织推荐工作,于2015228日前将《上海市质量管理奖及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申报计划》(附件A)填报上海市质量协会。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5630日前寄送至上海市质量协会。

    三、各行业、区县应指导、帮助被推荐的企业单位,总结学习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做法和特点形成经验交流材料,具体格式见经验交流材料稿纸样(附件6)。所有申报材料请制成光盘(word格式),于2015630日前和推荐材料一并报送至上海市质协。

    四、上海市质协依据《办法》,对通过审核的先进企业授予“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获奖企业名单

    请各有关推荐单位按《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推荐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推荐费。

联系部门:上海市质协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址:上海市泰安路74      编:200052 
人:周旭春   史培康
话:52588821    真:52588281
E-mail: sqa@saq.org.cn

附件:

A、上海市质量管理奖及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申报计划

2、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推荐办法(2015年修订)

3、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申报表

4、卓越绩效管理自我评价表

5、卓越绩效管理自我评价打分表

6、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经验交流材料稿纸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