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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长三角产业布局“断头路” 企业若要跨省迁移不必办理税务注销
2020-05-19 来源:解放日报

  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出台16项举措支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昨天,其中的关键一项——企业跨省迁移涉税业务办理正式落地。

  在新措施下,企业不需要注销原有实体,就可以直接办理异地迁移。这不仅便利了企业办税,还意味着税务信息省界“断头路”的打通。

  过去,企业若要进行跨省迁移,需要先在迁出地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再到迁入地办理开业登记。正常情况下,完成所有迁移手续至少需要5至10个工作日。而现在,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就可“秒办”所有事项。

  税务专家认为,这项改革的最大突破在于,迁移后,企业的户管档案能在异地继续使用。包括企业原有的基础登记信息、纳税信用等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发票核定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等资质信息,以及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尚未弥补的企业所得税累计亏损、税(费)种预缴税款等权益信息都可承继。

  “跨省迁移能够激活微观主体的活力,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市场配置,为长三角区域产业合理布局创造更好条件。”上海市税务局副局长蒋旭涛表示。

  去年底,沪苏浙皖甬五地税务局建立联系会议工作制度,分头推进16项措施。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年内,异地报税网上办理、统一税务处罚裁量等16项措施中的其他举措也将落地,力争在未来将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