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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8日召开 将初次审议长江中华鲟保护条例草案
2020-03-12 来源:解放日报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本月18日至19日召开,将对《上海市长江中华鲟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该办法(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上海市会展业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上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关于《上海市长江中华鲟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决定将相关决定和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本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问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情况的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书面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复函的评价意见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沙海林、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