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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政策发布 补贴奖励标准普遍高于本市最高水平
2020-04-15 来源:解放日报

  昨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正式发布,支持临港新片区范围内影视、演艺、数字文化、艺术品、创意设计、出版、文化装备制造等文化产业发展。

  新片区管委会商业和文体旅游处相关负责人张晓燕告诉记者,政策中涉及的补贴或奖励标准普遍高于本市最高水平。此外,新片区还将利用区位优势,探索突破符合政策条件的外商独资企业开展面向全球的文化艺术品(文物)展示、拍卖和交易。

  支持影视产业发展方面,对临港新片区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投资拍摄,并在上海完成立项的电影或电视作品,获奖或票房、点播量等市场表现达到一定标准,将给与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奖励。在临港新片区取景拍摄或后期制作的影视作品等,经评审认定,也将给予奖励。

  新片区还将支持提升文化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引进优质文化企业和机构,支持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支持举办大型文旅活动,支持开展产业专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