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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技能人才也可落户 临港新片区特殊支持政策落地
2020-09-30 来源:解放日报

  日前,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新落户了一批技能人才,上海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的磨工技师魏良斌正是其中之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感慨:“多亏了临港新片区技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我们企业的关键技能人才得以解决了后顾之忧,工作也更安心。”

  按照上海市现行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磨工这一工种不在《上海市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之内,因而魏良斌本来不转行的话就无法落户。不过,这一工种被《新片区首批技能人才引进目录》收录,魏良斌也已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另外,他所在的单位符合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范围内。按临港新片区技能人才引进特殊支持政策,魏良斌与其他符合条件的技术人才可以按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本市常住户籍或引进人才直接落户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副处长杨武介绍,首批技能人才引进目录包含23类49项职业工种。“只要符合目录里49项中的任何一项,就可享受临港特色的技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此外,技能人才引进特殊政策可与临港新片区“居转户”政策叠加。单位凭《临港新片区首批技能人才引进推荐函》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就可以按居住证转本市常住户籍的相关规定在“一网通办”系统进行申报。

  取得《新片区首批技能人才引进目录》内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员还可以申请临港新片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只要自2020年1月1日起鉴定合格,取得目录内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就可依据证书等级在市、区两级补贴基础上额外申请个人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临港新片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技能人才的缺乏一直是新片区产业发展的痛点。我们聚焦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摸清企业人才需求,制定了技能人才引进目录。”杨武表示,针对目录外的人才,临港新片区也在积极推进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