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浦检察院委托吴江检察院提审 长三角检察机关“云办案”
2020-05-13
来源:解放日报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不起诉“云宣告”,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听证室内远程参与。至此,一起由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协作办理的案件顺利结束,该案系三地检察机关首次在疫情期间开展办案协作。
2019年11月,吴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青浦区某公路时,被设卡的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吴某某属醉酒驾驶。案件移送至青浦检察院时,恰逢疫情暴发,检察官顾青迅速与吴某某常住地浙江嘉善检察院取得联系,并制发办案协作函,希望他们能为跨区域办案提供便利。“去年9月,我们就和吴江、嘉善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青嘉吴检察机关危驾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
今年4月13日,嘉善检察院通知吴某某讯问时得知其已返回吴江。检察官孙高强将这一情况告知顾青。4月23日,青浦检察院向吴江检察院制发办案协作函,委托其协助进行异地权利义务告知、社会化调查、讯问笔录制作等工作,并提出提审时应重点讯问案发经过和自首情节的建议。4月28日,吴江检察院完成全部“代办”工作,一应文书和证据材料送达青浦检察院。随后,青浦检察院对该案召开公开审查“云听证”,并于近日对吴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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