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登录 | 注册 |
公安部门回应关切再答“进沪”等问题
2020-02-21 来源:解放日报

  19日,就市民群众关心的外地父母、保姆等人员如何从各道口进沪等问题,上海公安部门作出解答。其中,有些情况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才能通过道口进上海。那么,该如何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昨天,记者再次向读者征集了大家关心的相关问题,请上海公安部门作出权威解答。

  上海公安部门表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本市高速公路省界陆路道口对来沪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并申报相关信息,对来自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实施隔离观察。在此基础上,对在本市无居住地、无明确工作的,实施暂缓入沪措施。“请进沪人员提前备好证明材料,公安民警在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的同时,也会尽心为需要的人提供帮助,为企业有序复工提供便利。”

  问:我和父母的户口不在一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答:疫情防控期间,只要能证明亲属关系的任何凭证都可作为凭证。

  比如户籍情况证明。本人户口曾与父母在同一户口内的,则原户口信息登记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作为证明凭证。具体包括:记载父母子女信息的老户籍资料,以及依据老户籍资料开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可至当时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开具,原户籍在本市派出所的,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开具,并将电子《户籍证明》作为凭证。

  此外,如本人持有《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文件,且明确记载父母子女信息的,都能作为父母子女关系凭证。

  若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本人入沪前与父母在同一户口内的,父母现有户口簿能显示本人入沪前户口情况,且登记为父母子女关系的,该户口簿也可作为凭证。

  问:在沪从事自由职业、个体经营、保姆工作等,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答:这些情况并不属于特殊情况,同样需要提供居住地或工作证明。如没有居住地证明、社保缴纳金证明以及其他相关劳务合同、雇佣关系证明等,应暂缓入沪。需提醒的是,仅凭私人雇佣文件等,不能作为有效证明。

  问:外地人来上海出差办事能进上海吗?需要什么证明?

  答:如从高速公路进入上海,需上海单位明确工作业务往来关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