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人员完成防疫检查后,可以通过出示本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校学生学生证、房产证,以及在本市工作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缴纳公积金证明、能够证明单位在上海的单位工作证等),证明在本市有居住地或有明确工作
昨天下午,上海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臻、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吕耀东分别介绍了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情况。
据介绍,截至昨天,全市9个省际高速道口、20个地面公安检查站、63个等外道口,累计检查车辆243万余辆次、人员560万余人次,送集中隔离观察点1676人,移交体温异常人员587人,劝返相关地区来沪车辆4854辆、人员8220人。
近期,上海9个省际道口加强了对“无固定居所、无明确工作人员”的劝返力度。劝返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标准?陈臻表示,来沪人员完成防疫检查后,可以通过出示本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校学生学生证、房产证,以及在本市工作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缴纳公积金证明、能够证明单位在上海的单位工作证等),证明在本市有居住地或有明确工作。现场公安民警也会通过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各行业用工、居住、购房等方面信息进行查询确认。“对未出示有效证明,或无法查证在本市有居住地或有明确工作的人员,民警会进行劝返,建议他们暂缓入沪。”
2月3日,上海公安机关依法向社会发布通告,对拒不履行居家观察等规定的人员,按照“第一次训诫、第二次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依法予以查处。据统计,目前警方已对40余名不如实提供信息、不履行隔离观察义务、不自觉佩戴口罩、不配合测量体温的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公安机关严打涉疫违法犯罪。已侦破制售假劣防疫物资的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查获假冒消毒用品30余吨。快速侦破20余起以销售口罩、防护服等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5万元。
此外,沪苏浙皖公安机关已建立了7项警务合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区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包括疫情防控重大举措通报和协调、省际道口防控、人员物资通行应急保障、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信息互通、跨省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等。“上海将与周边省市公安机关一起,联手共筑长三角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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