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总台中国之声报道,在产粮大县河南南阳新野县,河南牧原集团以建设养猪场为由占用3个乡镇超过1600亩基本农田。按照该企业“百场千万”工程规划,待建养猪场共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接近1.5万亩。当地政府回应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属实,占地“有文件支持”。然而,不仅很多农民不情愿,公众也不免疑惑,是否必须占用如此之多的基本农田。
文件确实存在。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今年4月,该省发文明确,原则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在项目用地总面积30%以内。遗憾的是,地方政府在落实文件时,似乎并未严格执行文件要求。
从现场图片来看,新野县王庄镇在建养猪场处于一片耕地中央,使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可以说达到了项目用地总面积100%,毫无避让农田的意思。市政府有关人员和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负责人面对中国之声采访,给出的解释是该市将全市土地“打包”计算,使用1.5万亩耕地,占项目总面积4.5万亩的三分之一,基本控制在30%。而河南牧原集团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企业要发展,却没有符合土地性质要求的合适空间,所以必须整块占地。
很明显,这就是在钻制度的空子。只要占用基本农田,就必须用其他地块补充,既然有其他可用地块,为何不用?其他地块单个空间不是足够大,则可以适当占用基本农田,这才更接近“确实难以避让的,可以使用”的本意。要求使用基本农田占比不超过30%,是为了督促地方在划拨农田时更加审慎,能不占用耕地,就不占用。而把土地打包整体计算,实际上规避了政策限制,变成只要整体不超额,具体想在哪建就在哪建,从而大量占用整块基本农田。
占用基本农田必然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农民是否同意租让土地,二是划补是否到位。
据报道,该县给每亩承包地一年800元租金,但农民自己种地的收益比这要高,很多人并不愿意在土地流转协议上签字。而且种地是很多人赖以生存的技能,离开土地后如何谋生,未尝不是人们的顾虑因素。不知当地政府在批准“百场千万”项目时,是否想过百姓会出现“不同意,没有口粮”的反应、要如何应对。与此同时,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与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负责人在当地是“先补后占”还是“先占后补”的问题上说法不一,也未能展示补划审批材料与补划图示。如果划补不到位,无疑违反了文件要求,更是对耕地红线的变相突破。相关部门有必要尽快调查核实划补情况。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国家将基本农田冠以“永久”二字,就是为了突出耕地红线的极端重要性,体现国家保护基本农田、维护粮食安全的决心。这与恢复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之间并不矛盾。土地是有限的,但究竟是让有限的土地得到最科学合理的利用,还是为了眼前利益不顾及长远,考验着政府的态度与能力。(王梓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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