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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力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上海出台80多个防控标准工作指导
2020-02-06 来源:解放日报

  疫情出现,特别是启动一级响应以来,上海各行业各部门已出台了80多个针对性的防控标准或分类工作指导,发挥上海城市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的优势,切实做好规范的制订与落实,“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以有力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2月4日,市民政局向全市发布了《上海民政系统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涉及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流浪乞讨救助、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婚姻登记及彩票站点等7类民政服务行业。各项细则较之前更为严格,相关制度安排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自1月20日以来,市民政局先后4次下发有关文件和工作通知,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1月23日,市民政局要求各区民政部门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加强排查、开展疫情监测,依照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春节期间,市民政局还对部分养老机构和社区进行了实地暗访。

  1月24日至26日,市民政局连续3天就救助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确保救助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取消原定于2月2日为新人加班办理结婚登记,通过“尽力劝导丧属不举行遗体公开告别仪式”等方式,确保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上海市教委2月5日下午公布,决定本市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在这个“超长待机”的寒假,“宅家”青少年的身心康健事关大事。

  防疫期间,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发布《中小学生居家体育运动指南》,向学生家庭推荐了7项居家体育运动。这份指南还温馨提示,在家里运动尽量选择软底运动鞋,不要影响周围邻居休息。

  全封闭管理“一人一档”

  上海返程高峰已经来临,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这几天,市住建委、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和建筑企业纷纷出台相关规范,要求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立“一人一档”,每人每天进行两次体温测量。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相关通知强调,各类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务工人员在复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市市场监管局5日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安全操作指南,禁止采购经营蛇类、野鸟、蟾蜍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此前上海一些食品经营单位制售的“熏拉丝”(蟾蜍),赫然列入“黑名单”。对于网络食品交易配送环节,指南要求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相关食品经营者和平台应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

  本市家政、餐饮、美容美发、副食品、商贸和物流六大行业协会,也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疫情防控需要,起草并发布了各自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在这些工作指南中,要求企业对自身员工加强管理,提出了诸如做好返沪员工,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返沪员工的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居家留观等工作。部分行业还明确了一些个性化的防疫措施。如商贸行业要求协会会员做到“顾客入店前要做好体温检测,提供消毒清洁,提示口罩佩戴,遇到顾客密集,采取相应限流措施”,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提出“高温消毒是关键”“一客一用拒交叉”,上海市物流协会提出,驾驶员下班后,“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患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被隔离,还能拿到单位工资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出台一系列保障支持措施,免去广大职工的后顾之忧。同时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出行安全

  实施消毒通风措施、交通工具消毒全覆盖……上海市交通行业也已出台相关工作规范,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公交出行安全。

  市交通委对近期各项防控工作情况进一步梳理后,制定《本市交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包括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汽车、高速公路服务区、水上公共交通、驾驶员培训、邮政快递行业等,对于每日几次消毒、如何消毒、如何做好通风,如何发现可能疑似病例及相关隔离工作都作了十分详尽的规范。

  市邮政管理局2月5日印发相关通知,要求上海邮政行业各企业落实生产场所、设施设备防疫措施,完善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运行操作规程,适当调整收寄、分拣、投递模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直接接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禁收寄野生动物。

  上海消防采取上门指导、完善预案、线上宣传等方式,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力确保涉疫单位消防安全。同时,上海各区消防支队分多组、错时段,深入口罩厂等62家防疫物资生产单位进行“点对点”安全指导服务。

  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疫情防控行为

  2月3日晚,上海警方发布通告,将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据通告,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疫情管控工作措施,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警方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造谣滋事、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伤害医护人员、哄抬物价、造假售假、贩卖野生动物、妨害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上班第一天起,上海高院就明确每日对进入法院的全体干警、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代理人进行体温测量。对涉及湖北省以及部分疫情较多地区的当事人的案件或者当事人、旁听人员较多的案件,可以申请延期庭审。其后,上海高院再次发布通知,暂停全市三级法院的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相关工作可通过网络渠道办理,亦可将立案和信访材料邮寄相关法院。

  市检察院也发布通知,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检察机关同时表示,将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关于各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举报,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办理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