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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开展现场管理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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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质协[2010]24

各区县质协、各行业质协、

市质协各工作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国质检质[2010]89号)文件精神,配合全国质协系统2010年“先进质量方法推广年”活动的开展,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0]3号)、《关于开展服务业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0]28号)和《关于开展建筑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0]32号)的工作要求,上海市质量协会于日前启动上海地区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市质协将有计划地选择部分典型行业和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广提供经验、做好准备。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上海地区现场管理星级评价工作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各行业服务试点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造业试点要求

制造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试点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冶金、机械、船舶、汽车、轻工、电子、石化、化工等上海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目的引导广大企业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管理思想、方法和手段对作业现场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的生产作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制造企业参加试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现场简介(3000字以内);(3)申报现场组织结构图;(4)申报现场制造流程图;(5)申报现场自我评价表(见附件2);(6)包含以上全部材料的光盘及相关见证材料。

(二)服务业试点要求

服务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试点的重点行业包括金融、通信、交通、电力、旅游、公用事业?服务型企业,特别是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和企业。通过对服务企业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服务方式等的评价,引导广大服务型企业建立优质、高效、可靠、便利、规范的服务现场管理系统,高组织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服务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顾客需求、不断提升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服务企业参加试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申报表(见附件3);(2)申报现场简介(3000字以内);(3)申报现场的组织机构图;(4)申报现场服务流程及服务现场布局图;(5)申报现场自我评价报告(应依据《服务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条款撰写);(6)本行业现场涉及的相关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服务标准(或规范);(7)以及包含以上全部材料的光盘及相关见证材料。

(三)建筑业试点要求

建筑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试点的重点领域包括公共建筑、商业建筑、隧道、桥梁、住宅等建筑企业。目的是引导企业建立安全、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系统,提高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成本、工期等各个方面的绩效水平,从而更好的满足顾客和相关方需求。试点现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工程项目工程量已完成60%左右;(2)已完成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3)申报的施工现场无安全、质量事故;(4)项目监理未发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建筑企业参加试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申报表(见附件4);(2)申报现场简介(3000字以内);(3)申报现场组织结构图;(4)申报现场施工流程及布局图;(5)施工进度计划表(或图);(6)施工组织方案(或摘要);(7)申报现场自我评价报告(依据《建筑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条款撰写);(8)包含以上全部材料的光盘及相关见证材料。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和《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分方法》进行。

(二)申报试点单位应认真学习相关标准,注重通过开展星级评价过程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确保试点取得实效。为配合活动开展,市质协将组织开展《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及相关内容培训班,并在全市范围内遴选评价专家和评委委员。

(三)试点本着自愿的原则,以独立的现场为单位进行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拟申报参加试点工作的组织,请于716日前向市质协会员与现场工作部提出试点申请(表格见附件5),并于86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光盘)一式两份寄送至市质协。

(二)8月中旬,市质协将组织评价专家对企业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现场评价,择优推荐中国质量协会,参加“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试点工作。

(三)9月,对于综合评分达到当年表彰分值的生产和服务现场,将授予上海市现场管理星级现场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获得全国现场管理星级现场的,市质协将组织参加11月份左右召开的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交流大会,开展现场管理改进经验交流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上海市质量协会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联系地址:长宁区泰安路741      邮编:200052

联 系 人:周旭春    张军辉

联系电话:52588838  52588227         传真:52588281

电子邮件:zhouxuchun@saq.org.cn

 

附件:

1《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申报表(制造业)》

2《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申报现场自我评价表(制造业)》

3《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申报表(服务业)》

4《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申报表(建筑业)》

5《申请参加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试点现场名单》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市质协网站www.saq.org.cn下载)

 

上海市质量协会

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