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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观察】欧盟“双反”延期 光伏企业何去何从

发布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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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在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即将到期之际,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欧盟将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重新审核,审核期限为15个月。并且将延展对中国进口太阳能产品的反倾销、反规避既有政策,现行的限价限量措施将延长至少12个月。

    欧盟实施“双反”后,大量中国光伏产品被挤出了欧洲市场,中国厂商损失惨重。近期,江苏南通口岸就受理了一批价值166.89万美元的太阳能电池的退运,退运原因就是因为欧盟实施对我国光伏产品实行“双反”,导致我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在欧洲市场价格过高,长期滞销而被退运。

    近年来,欧盟、美国、印度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接二连三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究其原因,我国光伏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颇有竞争力,对上述国家控制的光伏产品国际市场垄断价格与垄断利润产生了冲击,因而这些国家运用种种贸易保护主义手段保护其垄断利益。

    欧盟光伏“双反”延期,对我国光伏企业无疑是一“噩耗”,但我们也应对此作出一系列对策。一方面,我国光伏企业应积极应对欧盟的调查,希望能够尽快结束调查终止措施,恢复中国光伏产品对欧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光伏企业应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并积极扩展国内市场和新兴市场,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此外,还可推行企业国际化进程,在海外设厂,由他国出口光伏产品,规避欧美对中“双反”。

    (刘碧芸)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