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澳大利亚召回我国两款椰子饮料
发布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15-10-26
缩小
放大
分享到: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消息,日前,澳大利亚宣布召回两款分别来自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椰子饮料,因为产品未标注牛奶过敏原,会对过敏消费者构成健康风险。
澳大利亚Kaisi Australia Pty Ltd 食品公司发起了本次召回。受召回产品的名称为“正宗椰树椰汁”(中国大陆)与“莎莎亚椰奶”(台湾地区)。净含量分别为245毫升与335毫升,保质期至2016年4月25日与2017年1月19日。受召回产品在昆士兰州的亚洲超市有售。澳新食品标准局称,产品当中含有牛奶过敏原,建议过敏消费者不要食用,而应将产品退回获取全额退款。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出口企业应加以重视:一要了解澳大利亚食品相关的标准信息,生产前与澳大利亚进口商积极沟通,将原材料配方与客户进行确认;二要严格把控各生产环节,清楚原材料以及调味品等辅料中是否含有过敏原;三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澳大利亚关于食品中过敏原标示的相关规定。
(王 升)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