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综述
筑牢生物安全屏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综述
□贺 红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事业在国家总体安全观架构下,在质检总局党组坚强领导下,对内促发展、求变革,对外保安全、求共赢,既重视生物安全又重视经济发展,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为构建生态安全体系,打造绿水青山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5年来,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系统始终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锐意改革,勇于担当,认真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依法行政,坚守安全底线,服务国家战略和对外开放大局,保障国门生物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日益彰显。
筑牢国门生物安全防护网
2015年,质检总局提出“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等建议,被写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在“十三五”有关专项规划中,国门生物安全被列为重要内容。在发布实施的《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中,“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总投资额为15.16亿元,为我国口岸动植物检疫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5年来,我国动植物检疫事业正在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在健全法规标准体系、风险监测及预警体系、信息化快速反应体系和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国际动植物检疫合作机制方面,构筑了坚实的国门生物安全防护网。
在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方面,通过推动最高检、公安部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明确对7类妨害、危害动植物检疫的行为将予以立案追诉,极大地增强了进出境动植检工作的权威性和执法威慑力。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实施《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修订一批动植检技术法规标准。建立并完善疫病疫情监测、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境外预检等10多项工作制度,为做好国门生物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健全风险监测及预警体系方面,建立口岸截获违规通报和风险预警体系,有效应对口岸疫情。实时关注国外动植物疫病疫情,针对进口各类动植物及其产品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等问题,发布警示通报和违规通报,并定期公布进境农产品不合格信息。开展水生动物疫病、外来杂草等12类有害生物监测工作,每年部署监测点近2万个。完善进出境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每年监控样品3万余个,进出口样品总体合格率平均在98%以上。
在健全信息化快速反应体系方面,推进动植检信息化升级发展和建设“互联网+动植检”,使“数字动植检”逐步向“智能动植检”发展。开发完善疫情信息、安全风险监控、检疫审批以及各种动植检业务管理系统,构建了“一个门户,三大应用子平台,一个数据交换平台,一个核心数据库”(简称“1311”)动植检信息化平台。此外,5年间完成进境动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全国启动运行,推广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管理决策系统,推行有害生物远程鉴定系统。联合农林部门共同推动种苗检疫监管信息共享,研发“进境种苗检疫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启动植物有害生物数字标本库建设,并积极开发动植物检疫远程专家鉴定系统(APP),争取2017年底前推广应用。
在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及科研院所协作,成立了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的中国进出境生物安全研究会。积极参加农业现代化、农业对外合作、粮食安全、现代化种业发展等多个部际联席会议。与农业、海关、食药等部门建立进口转基因生物监管合作机制,与国家林业局等部门成立CITES履约执法协调小组,与军事医学科学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机制,推动中国检科院和长春兽医所共建实验室。
在强化国际动植物检疫合作机制方面。在IPPC缔约方大会上提交了ISPM措施标准草案《携带入境植物和植物产品管理准则》《寄递入境植物和植物产品管理准则》,这是中国首次提出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参加亚太植物保护委员会(APPPC)工作会议,宣讲中国关于建立国际统一的旅邮检、海运集装箱检疫措施标准倡议。邀请IPPC秘书长及IPPC执行局高级官员访问质检总局,这是IPPC首次造访中国检疫部门。参加第84届OIE大会,提交的对OIE动物卫生法典的评议意见及提出的七条意见均被大会采纳。邀请OIE亚太区域总代表来华访问。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出境动植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将“放管服”改革、精准扶贫等政策落实到实处,抓好农产品“优进优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
根据国内需求,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部门有针对性地打开国外优质农产品来源渠道,开辟了荷兰、哈萨克斯坦、乌拉圭、挪威、德国、比利时、罗马尼亚等国家优质物种进口市场。5年来,共进口种畜84.2万余头(只/匹),境外预检淘汰21.4万头阳性动物,节约近40亿元人民币。
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农产品进口来源多元化方面,合理把控进口规模与节奏。近年来,我国与智利、秘鲁、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土耳其、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签署一系列检疫议定书,丰富了国内市场需求,倒逼国内农产品提质增效升级。此外,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利用,对进口粮食加强质量安全把关,出台实施20项加严措施。
经过艰苦磋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部门帮助企业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为我国水产、水果、花卉等具有明显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打开国际市场铺平道路。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61个,推动形成我国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拳头产品,不断引导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优质优价。组织“促进农产品出口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讲会”,参与企业2000余家。与国家民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民族地区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意见》,指导民族地区扩大农产品出口,服务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同时,进出境动植检部门通过形成样板、树立示范,引导国内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质量安全提升,推动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推动国内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我国农产品整体竞争力。
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进出境动植检部门组织召开“一带一路”检验检疫高层国际研讨会并通过《重庆联合声明》,先后与58个国家/地区签订130份双边议定书。今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动植检技术磋商,达成12项合作协议,丰富了论坛成果。为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准入工作,动植检部门积极协助解决中欧班列返程空箱等问题,实现哈萨克斯坦小麦过境出口东南亚。通过技术会谈,在确保检疫安全的基础上,解决了加拿大、法国等农产品输华问题,顺利启动中加自贸区谈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四大板块”发展战略,动植检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支持地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落实动植检服务国家“三大战略”10项重点举措,支持在长江沿线等建立多个进口种苗、水果、粮食指定口岸和进境板材检疫处理区。
目前,全系统已形成涵盖“海、陆、空、邮”检疫建设指标438项,现场检疫设施749个,检疫除害处理设施800个,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所达93个,共建成动植检重点实验室77个(其中动检37个、植检40个),设备投入达4.9亿元,动植检科研立项1060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72项,制定标准738项,国家标准242项,建成包括11名院士在内的动植检业务咨询专家库,推荐5名专家成为OIE、IPPC国际组织专家委员会委员,组建24个动植物检验检疫专家组,建设种苗指定口岸48个、水果指定口岸86个、粮食指定口岸82个、水生动物指定口岸44个。
砥砺奋进的五年,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事业结出累累硕果。它将激励动植检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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