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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改革创新(2015年第2期)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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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军 /

 

在自贸区经常有人问我们一个问题,自贸试验区成立前后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们经常会说一大堆的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等事情。从我理解的角度来说,自贸区给大家一个词称为“可能”。为什么这么说?政府部门把原来不可能改,或者不能马上改的,在自贸区里拿出来研究,变成了可能;我们的企业把原来提都不敢提的需求,借着自贸区这个平台提出需求;我们新的业态把很多政策叠加,把新的贸易变成了可能。我想“可能”就是自贸区精彩的地方。作为我们政府监管部门来说,把切实、合理的通过法律程序变成现实,这是自贸区监管部门所要做的工作。很多时候,我们会说在自贸区内监管部门,你要说NO不是你的本事,你要告诉市场怎么做,这才是改革的方向。

质检总局大力支持制度创新。我们有两句话: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质检总局出台了十个方面的举措,指导地方质监、检验检疫两局开展自贸区的改革。

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盘点。一年来检验检疫的创新,我们做一下盘点,从放权创新、简政方面来谈一下自贸区的改革。我们推出了23项政策,贸易便利化、监管模式的改革、防范风险、推进产业集聚,其中有八项制度已经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有两个因素,一个是中央要求在自贸区试点的,第二个是来自企业的需求。

在简政方面,我们出台了审批的负面清单,这个负面清单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管理的。对于一般的贸易可以事权下放,这样有放有管才能体现负面清单的理念。另外,就是一直在提的第三方采信,我们政府部门在进行自身的完善,会把检验向市场放开,把具体检验工作由市场来完成,而政府管理这个市场,相信随着自贸区的发展后续会逐步精彩。

对于制度,我们还进行了评估,相信这个模型会不断完善变成标准,而且这本身就是可复制、可推广的事情。

新一轮改革创新思路展望。一是进一步减少审批。把审批标准化,这是必须要完成的;二是基于“合格假定”实施检验监管的创新,完善第三方采信机制;三是组建自贸区的风险监测监管队伍,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体系;四是和海关等其他部门开展进一步的合作,推动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进程;五是取消一批行政许可项目,下放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由此进一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以及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加强自贸区效应的辐射。

我们有一个微信平台,有一个贴心的服务,我们也有客服,大家可以在网上进行互动,政府的改革就是一句话“痛,并快乐着”,虽然改革很痛,但看到市场的发展肯定是快乐的。

 

(作者系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贸区筹建办主任;本文根据作者在第九届上海国际质量研讨会上演讲速记整理)